知识虽然是此一逻辑运思的预期结果,但不是运思探究的终极目的,也并不是说,在获得知识之后,探究就完全终止了。知识的工具效能,就在于显露知识是以后再获取进一步知识的一种工具。是故,知识是不能看作一个预先建立的绝对真理,因为知识是个体与环境的情境交互作用的结果,不同的情境会产生出不同的结果。因此,知识仅能作为一种参考,无法完全套在任何一种情境之内。所以,不论是在知识这一范畴之下的观念、规则、规范等,只能作为有限的、条件的确定,而不能视作是一成不变解决问题的固定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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