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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心自了事上(2 / 4)

    都是金剑。

    只是他的金剑要比红袍客用的金剑光芒更胜。

    虽然金剑的金光更加耀眼。

    但是他的红袍却没有丝毫血腥味。

    相反,却隐隐传来一股栀子花香。

    叶伟看到他出剑,低着头重重的叹了口气。

    他朝着自己的饭堂方向吹了一声口哨。

    哨声刚落,就见那瘸腿的大雁叼着后堂中的那把锈迹斑驳的柴刀,飞了过来。

    原来它是会飞的。

    景平镇中的人还以为这大雁不仅腿瘸,或许翅膀也折了。

    因为从来没有人见过它真正飞起来过。

    最多是扑棱几下翅膀,上蹿下跳的闹腾。

    最高只能飞到饭桌或者灶台上。

    或许是和人待久了。

    这习惯便也向人类看齐。

    不过这轻重缓急,瘸腿大雁心中还是有数的。

    毕竟叶伟用哨声呼唤它的次数并不多。

    最开始,是叶伟在草丛中见到它时。

    当时它的翅膀的确是受了伤。

    大雁都是群居的。

    一同吃饭作息,一同南来北归。

    翅膀一旦受伤,它便无法跟上大部队的速度。

    只能自己孤单单的在草丛中落寞。

    叶伟看到它时,它刚刚经过了一夜生死拼搏。

    因为草丛中的野猫早就盯上了这只落单受伤的大雁。

    都是为了生存,谁能放过这样一顿肥美的盛宴?

    往常的时候,野猫只能抬头看着雁群。

    心里幻想一下这些大雁每日振翅飞翔,身上的筋肉该有多么的美味。

    现在,这美味尽在咫尺。

    如何能不动心?

    大雁失去了飞翔的能力,要比老鼠还可怜。

    老鼠起码还有鼠洞可以钻进去避嫌。

    但是大雁却是再也不能飞翔在天空之上。

    不过它还算是幸运。

    只丢掉了一只脚掌。

    命还是保了下来。

    但这只是一夜罢了。

    若是没有碰到叶伟,它是无论如何都活不过今夜的。

    叶伟看到它时,大雁已是奄奄一息了。

    叶伟冲着它吹了一声口哨。

    显然也是惊异为何会有一只大雁孤零零的卧在草丛中。

    它把自己的伤腿压在羽毛下。

    受伤的翅膀耷拉下来,从侧面将其遮住。

    所以叶伟只能看到大雁身边的草丛中有血迹。

    叶伟伸手将其抱起。

    大雁挣扎着,想要再一次提起力气用自己并不尖锐的嘴去叨他的手。

    但它却连这一点力气都没有了。

    “腿断了?这可怜……”

    叶伟看着大雁耷拉下来的断腿自语道。

    不知是不是想起了自己的腿。

    叶伟最终把这只大雁带了回去。

    一人一雁,就如此在景平镇中生活了下来。

    在它的心里,叶伟的口哨声总是很急促。

    旁人吹口哨或许是因为心情大好。

    但叶伟不是。

    他只要在最着急的时候才会吹响口哨。

    叶伟对此的解释是嘴笨脑子慢。

    一着急就想不出应该说什么,所以只能吹一声口哨。

    瘸腿大雁把柴刀扔在叶伟面前。

    叶伟凌空握住。

    冲着柴刀轻轻的吹了口气。

    吹掉了柴刀上的落尘,却没法吹去柴刀上的铁锈。

    “这是你的刀?”

    铁观音戏谑的问道。

    “你不如直接问,这难道也算刀?”

    叶伟说道。

    他的嘴并不笨。

    脑子也并不慢。

    在这种情况下还能开得出玩笑,自我嘲讽的人,怎么会是一个嘴笨脑子慢的人呢?

    或许他只是觉得语言太过于贫瘠,有时候还不如一声口哨来表达心意更加准确。

    “难道你这也算刀?”

    铁观音立马改口,重新问了一遍。

    叶伟咧嘴笑着。

    他没有想到这名动天下的铁观音竟然还是一个如此幽默的人。

    因为大多数人都以狠厉出名,并不懂得幽默。

    霍望也是名动天下。

    但是他就不懂得幽默。

    尤其是不懂得叶伟的幽默。

    叶伟觉得自己成为五位至高阴阳师之一‘太白’那几年,只看透了这人间的一个道理。

    那便是,幽默的人一定能名动天下,然而名动天下的人却不一定幽默。

    幽默的人一旦名动天下,这名一定比不幽默的人大,动的也比不幽默的人长久。

    用这条道理一看,铁观音的确是符合的。

    “我现在只有这一把刀。”

    叶伟说道。

    “你从前的刀呢?”

    铁观音问道。

    “从前的刀太长,砍柴切菜都不方便。你总不会用锄头铁锹做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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