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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从哲的危机(三)(3 / 3)

    沉默,整个朝堂死一样的沉默。

    “皇上…”刘一景正欲开口。

    “不好,方大人晕倒了!”底下一个叫声传出。

    (备注:夺情:中国古代礼俗,官员遭父母丧应弃官家居守制,称“丁忧”。服满再行补职。朝廷于大臣丧制款终,召出任职,或命其不必弃官去职,不着公服,素服治事,不预庆贺,祭祀、宴会等由佐贰代理,称“夺情”。参见“起复”。)

    万历五年九月二十六日,张居正父亲病死。按照封建礼教,父母死亡,在外做官的儿子必须离任回乡服丧三年,等到服丧期满后才可回任办事。否则,即是“忘亲”、“夺情”。当时张居正权势正如日中天,生怕一旦离去,他人谋其位,因此不想回来家江陵奔丧守孝。但他表面不便明说,暗中指使大宦官冯保出面挽留。

    内阁大臣吕调阳、张四维首先附和张居正,并引前朝事例,请张居正夺情视事。御史曾士楚、吏科都给事中陈三谟亦上疏请留,自此,“和者相继”。

    万历五年十月十八日,翰林院编修吴中行上书疏劾,说张居正夺情是违背“万古纲常”。第二天,检讨赵用贤上书,认为不能援前朝故事为张居正夺情制造根据。十月二十日,刑部员外郎艾穆、主事沈思孝联名上疏,弹劾张居正夺情是“贪位忘亲”。张居正大怒,十月二十二日廷杖吴中行、赵用贤各六十,艾穆、沈思孝各八十。这四人都被打得气息奄奄,不成人形,旁人都不敢多看一眼。

    这时候,又有一个跳了出来,即观政进士邹元标。吴中行等人因为上疏反对张居正夺情而被廷杖时,邹元标不过是一小官,默默无闻,见状立即厚贿太监,并马上上一疏反对夺情,言辞十分尖锐,批评张居正素来以“非常之人”自居,而他“以奔丧为常事而不屑为”,说明他实际上与禽兽无异。张居正大怒,下令廷杖邹元标一百六十。邹元标因为之前贿赂过太监,虽然挨的板子比别人多,反倒挺过来了。他因此成为大名人,极为沾沾自喜。邹元标如此,不过是“沽名讪上”,欲博得犯颜死谏的美名。

    最后还是明神宗朱翊钧出面,说张居正“亲承先帝付托,辅朕冲幼”,“朕切倚赖,岂可一日离朕”,命张居正在官守制,“夺情”fēng • bō 才算平息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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