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县令家里搜出很多金银,成箱成箱的,他说不出这些金银的来历,这就是他贪赃枉法的证据。在事实面前,胡县令不得不招供。许青判决如下,削去胡县令官职,永不录用,发配边疆当劳役,没收胡县令贪污受贿所得,充入国库。立即执行。不是死刑判决,胡县令的官也不大,以许青钦差大臣的身份,他的判决就可以做为终审判决。
胡县令的钱财有些是别人行贿,他改判案子,替坏人洗清罪名,给好人安上罪名,有些是索贿,谁想在巴县做生意,都要孝敬他。
胡县令将自己贪墨所得的一半孝敬洪刺史,求得洪刺史的保护。
在公堂上,胡县令为了减轻罪行,供出了洪刺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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