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1914年底,中国在役中的小型近岸潜艇共42艘(海龙级2艘,海豹级6艘,鲨一型6艘,鲨二型20艘,鲨三型10艘),大型远洋潜艇24艘(含6艘远洋布雷潜艇),合计66艘。
朝鲜拥有2艘鲨一型,6艘鲨二型。共8艘。
日本拥有4艘鲨一型,4艘鲨二型和6艘鲨二改。共14艘。
1915年底东亚联盟的在役潜艇总数为88艘。
四、鱼雷艇:定义——标排500吨以下以鱼雷为主要武器的军舰为鱼雷艇
截止1915年底
中国在役的雷击舰艇包括:
200吨以上大型鱼雷艇20艘
200吨以下小型鱼雷艇80艘
驱逐舰54艘
日本在役的雷击舰艇包括:
200吨以上大型鱼雷艇10艘
200吨以下小型鱼雷艇30艘
驱逐舰24艘
朝鲜在役的雷击舰艇包括:
200吨以下小型鱼雷艇30艘
驱逐舰16艘
合计264艘雷击舰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