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赞笔趣阁 >穿越 >从鬼灭开始的天灾 >无法拒绝无需本章节

无法拒绝无需本章节(10 / 11)

  「虽然是我在旧威格尔领地用过的方法。」

  那里也是从贵族领地变成直辖地。驿站城镇的旅馆,也曾遭遇过大资本商会的资本攻势,当时是海因兹阻止了他们的野心。

  「幸好威格尔家有许多包含现金在内的资产,因此就以那些资产为资本设立了商会。」

  海因兹似乎将旧威格尔领地的领民们经营的旅馆整合起来,协力驱逐了想从王都扩展势力的大商会在那里经营的旅馆。

  「我们的常客原本就多,所以执行起来并没有那么困难。」

  此时卡特琳娜开始赚钱,海因兹他们的资本又变得更加雄厚,尽管那里的地理条件很好,但大商会在发现自己没有胜算后,也只能选择放弃。

  「不过我们在搬家时,高价将土地卖给了他们。」

  旧威格尔领地的地理位置,非常适合发展驿站城镇。在搬到新领地前,海因兹似乎将土地高价卖给了那些想重新建设驿站城镇的大商会老板。

  「只要威格尔家的资金增加,之后行动起来也会比较方便。」

  继罗德里希之后,我又被海因兹的能干吓了一跳。明明只要他有那个意思,想盗用多少公款都没问题,但他依然忠诚地扮演威格尔家能干家臣的角色。

  真希望克劳斯也能好好向他学习。

  「卡特琳娜,幸好海因兹非常优秀。」

  「海因兹家,代代都将我们家服侍得非常好。」

  我以前一直觉得卡特琳娜有点不对劲,现在总算知道理由了。她这个人并不笨,不仅拥有正常的经济观念,也懂得算钱。不过她极度欠缺商业方面的知识。她似乎认为贵族不需要那种东西,只要家臣海因兹说需要钱,她就会干脆地拿出来。如果被奸臣所骗,她应该就会被当成庸君吧。

  「(那个……因为卡特琳娜大人是优秀的魔法师。)」

  海因兹似乎看穿了我的想法,小声地替卡特琳娜说话。

  「鲍麦斯特伯爵大人和艾戴里欧大人之前开创了新的饮食店经营模式,就用那种方式,在魔之森附近大量开设旅馆吧。」

  让鲍麦斯特伯爵家和威格尔家合资设立专门经营旅馆的商会,然后以加盟的形式开设旅馆。工作人员方面,预定将由海因兹透过人脉召集。同时他也会对以前经营旅馆失败,或是缺乏经验但想入行的人进行教育。

  虽然新的威格尔领地也正在建设驿站城镇,但因为还没有客人来,所以目前正处于被鲍尔柏格雇用的状态。所以应该也会从那里派有经验的人去魔之森周边。

  「真是完美的计划。」

  「还是要实际执行过才能知道结果,所以现在还不能大意。」

  即使如此,他给人的感觉还是非常有自信。

  「就全部交给海因兹处理吧。」

  然后对做生意一窍不通的卡特琳娜,就像个庸君般将事情全部丢给海因兹处理。

  「(我会负起责任,教育卡特琳娜大人的孩子……)」

  海因兹也不忘再次替主人说话。

  「不过光靠这些旅馆,应该还是不够吧?」

  「是的,露易丝大人说得没错。这时候就要活用我的人脉和情报。」

  停业或准备拆除的建筑物并没有那么多,如果想确保够多能当成旅馆利用的不动产,果然还是需要这个可疑的里涅海姆先生的力量。

  由于我们不赶行程,因此之后坐了整整一天的马车,来到某个王都外的贵族领地。

  「这块领地看起来好像没什么特别。」

  我的感想和露易丝一样,这里看起来只是个自然景色多一点的农村地区。

  「这里有旅馆吗?」

  「是的,而且品质非常好。」

  我们在里涅海姆先生的带领下走出马车,前往目的地。

  虽然路上有看到几名正在务农的农民,但这里真的是什么也没有的农村地区。

  走了一段路后,我们发现几栋与景色不合、走整洁民宿风格的建筑物,以及看似农舍的住家。加起来大约有几十栋。

  「这里是度假村吗?我对这里没什么印象……」

  「艾莉丝大人,这是因为……啊!是卢克纳财务卿阁下!」

  我们在这里再度遇见卢克纳财务卿。他还带着一名年龄与他相近的贵族。

  「艾莉丝大人,这里可以说是开发度假村的梦想的痕迹……」

  「里涅海姆,全部都交给你说明吧。」

  「遵命。」

  站在卢克纳财务卿旁边的贵族,不知为何看起来很没精神。

  「这里是一位与卢克纳财务卿阁下有亲戚关系的贵族大人的领地……」

  因为主要产业只有卖给王都的食材,所以并不富裕。

  就在领主设法增加现金收入时,脑中突然浮现出将这里打造成观光胜地的计划。

  「不过这个地区应该没有观光景点吧?」

  只要有观光客来就能赚钱。基于这种随便的想法,领主没拟定什么计划就开始开发度假村,现在光是维护盖好的建筑物,就成了一笔沉重的负担。

  以前就算贫穷,至少还不必跟人借钱,现在光是为了还债就非常辛苦。

  「(以前好像也听过类似的状况……)简单来讲,就是想将这些建筑物卖给我们?」

  在我的前世,也有官员用年金资金与税金在地方打造度假设施,但结果不仅严重亏损,还必须花费税金维护设施,引来媒体的批判。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