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致方并不打算透露自己成了城隍的事,免得自己的后世子孙不想努力,只想指望着自己的阴福,当即张口道:“昨晚我见了嘉明的城隍大人,城隍说我还有七年阳寿,但因朝中为官、执政为民,所以判了我阴寿三十年,让我有个和家人告别的机会。”
宋致方的瞎话张口就来,毫不犹豫。
他其实并不是一个从骨子里就节俭的人,若真是如此,何至于在祯城低调享福?早就进山村,做些日耕晚寝的隐世生活了。
正如他的答卷一样,为官应是廉洁奉公,为民则需要恪守律法。
告老还乡之后,在律法允许的范围内,宋致方也是会让自己的生活过得好一些的。
“张一啊,替我研磨,我要给我两个儿子修书一封,七日之后安然离世,将我葬在嘉明县,一切从简,勿要铺张浪费。”
说罢,宋致方叹了口气,接着道:“老朽的财产大部分都给了两个分家的儿子,剩下些许资产和这处宅院,便留给你吧,我的老伙计。”
写完了信封,也不顾其他,宋致方乐哉的闭上了眼,在老爷椅上摇着蒲扇,嘴里哼着一些京城名曲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