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追与伍在尚的两个人的关系飞速发展着,除了沈追下午有课,不然的话,他都会去伍在尚的公司报道。
一来二去的,公司里的人,从最开始的嫉妒羡慕,到现在的已经麻木。
每天都这样,他们就算是再嫉妒也没有用。
伍总的眼里就那一个人,他们还能怎么办?难道逼着伍总看他们么?
这明显是不可能的。
所以他们选择了麻木。
麻木自己的眼睛,麻木自己所有的感官,最起码不会让自己心里那么难受。
不过这麻木归麻木,这一天三顿的狗粮可是不少,撑得他们都不用吃饭了。
眼看着沈追又来给伍在尚送饭,前台的小姐已经不拦了。
头一次她不知道拦了,可那次之后,这公司里谁还不知道啊,伍总的心爱之人是个男人。
而且这就算了,还每天都给伍总来送饭。
说实在的,能做到这样,他们也很羡慕,毕竟他们也想有个人给他们来送饭吃。
不过对于他们来说,这些事情也就是想想而已,怎么可能会有人给他们来送饭呢。
沈追每天都报道,盛阳从最开始的嫉妒,到现在也每天都来蹭饭,心里也是美滋滋的。
沈追的手艺确实是不错,盛阳喜欢,再一个是,能打扰看到伍在尚黑脸的样子,那可是盛阳最高兴的事儿。
就好像是现在一样,盛阳那边吃得开心呢,伍在尚黑着脸,盯着盛阳,满脸不高兴。
“我说你差不多可以了,每天都来你还不够么?找个人给你送饭不行么?”
说着,伍在尚还把饭菜往自己面前挪了挪。
看着他这动作的,盛阳嘁了一声:“小气劲儿的,你没看到追追带的是三人份么?这就说明有我的!再说了,要别人送饭,哪儿有追追做的好吃呀,对吧!”
“废话,我家宝贝儿做的自然是最好吃的!”
这话说的伍在尚是一脸骄傲,看着他那烧包的样子,沈追很嫌弃翻了个白眼。
一开始,沈追还觉得盛阳对伍在尚有意思,不过后来听伍在尚说了,他们俩就是发小,只不过盛阳高中就出国了,才回来没两年,而他们俩的日常就是互相嫌弃。
为此沈追还挺不好意思的,本来还想闹脾气呢,没想到竟然是伍在尚的发小而已。
于是第二天就给盛阳也带了饭,结果那一次之后,天天都要给盛阳带着。
沈追倒不是不乐意,反倒是觉得,有个人热闹点儿,只是伍在尚的脸色可不怎么好看。
“行了啊你,我算是看明白了,你丫的就是欠的,赶紧吃饭吧。”
盛阳一边说一边吃着,就跟八百年没吃过饭的一样。
伍在尚盯着他那狼吞虎咽的架势,端着自己的饭碗,可怜巴巴看着一边的沈追。
那样子就跟个小孩子一样,要多委屈就多委屈的。
沈追无奈摇摇头,只能把自己碗里的肉给了伍在尚,这才看着伍在尚高兴起来。
得,这还真的成孩子了,要哄着呢。
“对了,前两天的那个策划案如何?”盛阳吃着,冷不丁想到了前两天的那个策划案。
听盛阳这么一说,伍在尚想了想:“那个给打回去了,初稿不行,第一眼就没有让人看下去的欲望。”
“诶我说啊,你这也是太严格了,其实我觉得还算可以的,这东西严格是好事儿,但是不能太打击人了,那小姑娘都哭两天了、”
盛阳吧砸着嘴说,他可是看着那小姑娘哭了,哭得那叫一个心疼。
不过他也能明白伍在尚的意思,这东西是要严格的,毕竟做出来要给人看,如果第一眼就没让人看下去的欲望,那真没必要了。
只是,用脚丫子都能想到,伍在尚肯定又骂人了。
要不然人家能哭么?还哭得那么可怜。
“我这不是工作么?做得不好要是不批评的话,以后他们还怎么长记性。”伍在尚可没觉得自己哪儿不对。
不管男的还是女的,犯了错就应该说,最起码让他们知道错在哪儿。
这要是自己错在哪儿都不知道的话,就算以后不在这边做了,去了别的公司那也是没用的人。
社会就是这么现实的,他们必须明白。
看他振振有词的样子,盛阳倒是不知道说什么了,只能“嗯嗯”了两声,趁着伍在尚白话的功夫又多啃了两口菜。
“不过,这策划确实要换个人来写,现在公司里的人写出来的都太格式化了,给人一种特死板的感觉。”盛阳说。
伍在尚点点头:“谁说不是了,他们的思维好像被限定了,所以写出来的东西也就那样了。”
在这行,如果走到了这一步那可是真的很致命。
群众要的就是新鲜,要的就是第一眼就很亮眼,如果第一眼就抓不住群众的话,那后面再花里胡哨也没多少用。
没有营销的话,单纯靠着文字,可不是那么简单的。
这个策划不算小,要是能抓住的话,就能留住一个潜在的大客户,可就现在这些人的情况来看,有点儿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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