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赞笔趣阁 >奇幻 >请神敕令:开局真武大帝 >招式

招式(2 / 3)

  赫连沱沱闻言一愣,立马重重的跪在地上:“父亲,您不走我也不走!我走了,橘子城中就没人能帮您了!”

  看着儿子决然的眼神,赫连伯伯的眼角再次湿润,伸手搀扶起赫连沱沱,轻轻点头:“好,那你留下,将你妻子孩子送走!让我父子二人看看凉州军有何了不得之处!”

  深夜的北蛮城显得格外的森严,城门缓缓打开,一辆马车从门缝中钻出,疾驰而去,身侧跟随着十余名身穿老百姓衣服的精壮男子。

  车上坐这一女一少,女的是赫连沱沱的发妻,年幼的孩子正是赫连沱沱的独子,也是赫连伯伯唯一的孙子。

  马车旁的护卫都是葫芦王最忠心的死士,一群人快马加鞭,不知何往。

  安州城中。

  李漠手里捏着徐夜送来的军报,焦急的在屋内走来走去。

  他没想到凉州军这么快就攻陷了橘子州,橘子州可是仅次于北蛮的重地,按理来说防守要比安州森严多了。

  李漠最担心的是徐夜让他整军备战,随时进兵北蛮。

  这样的话,北凉王的势力将会进一步扩大。

  到时候这大楚,异姓藩王中他们李家可就没有说话的份了。

  可他手里现在就只剩下五千人。

  派人送出的信不知道有没有到父亲和远在京城的大哥手中,要是徐夜此刻就起兵进攻北蛮,那李漠真的是连喝汤的资格都没有了。

  沉思良久的李漠想到了个主意,立马来到书桌旁写了封信。

  “来人!”

  李漠大喝一声。

谷/span  一名护卫连忙推门而入。

  李漠卷起这封墨迹还未干的书信递给护卫,郑重的说道:

  “立刻送往橘子州,亲自交给安南将军!”

  “诺!”护卫连忙接过信跑了出去。

  李漠看着离去的士卒,口中喃喃道:

  “父亲,您可得快点啊!”

  龙扬城。

  这个坐落在苍龙江边已经数百年的古城,古老的城墙时刻散发出它独特的底蕴。

  龙扬城作为江南重地,景色之优美让人赞叹,现在正是春季,满城锦绣,鸟语花香,碧水蓝天,让人流连忘返。

  江南的门阀世家和北方的家族不同,从北境发家的齐党都是靠着手中的兵权和战功一步步进入朝堂,位居中枢,其中犹以常家和南宫家为代表。

  矗立在龙扬城城某处,占地极广。

  由一座座江南园林拼接而成的李府,更是附近数州之地的权力中心。

  附近的地方官员几乎都先由李家举荐然后朝廷任命,就是宇文家也干涉不得。

  假如宇文家强行塞个自己人到龙扬城主政,就会发现那个人所下达的任何一条政令在龙扬城都不会有人执行。

  在李漠府深处有个极具江南特色的木屋,木屋之外遍栽绿竹,竹影叠叠,颇有一番韵味。

  木屋的地板之上铺着一层丝绸织毯,此乃龙扬城织造司供奉朝廷之物,地毯之上有一张金丝楠木打造而成的卧榻,卧榻之上斜靠着一个白发老人,老人身披紫袍,赤足而躺,手旁放着一封书信。

  此人正是当朝吏部尚书李漠中海,河抚郡刺史李漠兄弟二人的父亲,也是李家中地位最高之人,李恪行。

  这位老者身处庙堂数十载,当初李家在李恪行父亲的手中几尽败亡。

  年轻的李恪行入朝之后纵横捭阖,结党倾轧,手段狠厉,清除政敌。

  在数十年的时间里一手将李家带向了辉煌,奠定了其楚党领袖的地位。

  老人哪怕告老还乡之时也是一手将自己的长子送上了吏部尚书的位置,手段可谓通天,心智之深比起国相也不逞多让。

  看完书信的李漠恪行眯眼沉思,紫袍自然下垂,拖到地毯之上。

  片刻之后老人眼眸依旧未睁。

  塞外。

  边城。

  寒风凛冽,大雪纷飞。

  夜幕下,男子与大汉隔着数丈的距离相对而站,前者一手执剑,遥遥地指向后者。

  陈风雷淡淡一笑。

  独孤争全然不怒,他的脸上带着些鄙夷,语气中满是嘲弄。

  “借我人头一用?就凭你这个空有虚名的龙虎山臭鱼烂虾?”

  独孤争大笑一声,“本事不大,口气倒是不小。”

  这陈风雷不过是个江湖人士,竟还敢如此大放厥词,当真可笑至极。

  “呵呵,我不小的地方多着呢。”

  陈风雷笑了笑,催动起体内气机,旋即朝着前方撩起手中长剑。

  风雷现!

  一道数丈长的银色剑弧猛地掠出,卷起飞雪,直奔大汉而去。

  感受着这身前这恢宏的剑气,本是暗自冷笑的独孤争心下一跳。

  这一剑的气势,绝非是一个入势初境所能施展而出。

  他翻转手腕,掌中那柄一人长的猎花横向扫出,挥出的刀罡当即同扑来的剑气撞在一起。

  罡势迸裂开来,两人间的飞雪舞的愈发狂乱。

  一剑未能建功,陈风雷倒不意外,毕竟对手是那北疆境内无敌手的刀王独孤争,若是随随便便就能将其伤到,反而成了怪事。

  他右脚用力往地上一蹬,整个人凌空跃起,左手长剑带起阵勇绝之势,径直递向那风雪中的大汉。

  “铛!”

  寒光掠过,旋即又迸射出点点火星,独孤争拎起猎花,挡下陈风雷的这一剑,眼中异色更甚。尽管同样的剑招,同样的勇烈难当,其间威力却是根本不同。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