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赞笔趣阁 都市 重生蔷薇岁月之1979 种豆得豆

种豆得豆(1 / 3)

 抄好那篇三千字的稿子,手酸得不行。

 于是放下笔,甩了甩胳膊,准备休息一下再写。

 父亲去世后,家里的境遇一落千丈。

 所有人都认这他们家只剩两个女人,一个病秧子,这辈子很难再翻身。

 以前经常来串门的人,也不再踏进自家的门。

 更麻烦的是,以前因为父亲的关系,妈妈和姐姐都有让人眼红的工作。

 现在看来,只怕很难保住。

 刚重生时,他一方面希望借助前世的经验,尽快获得第一桶金,让自己和家人过上好日子。

 另一方面,又希望放缓生活节奏,好好享受人生,弥补前世的各种遗憾。

 今天发生的事,让他的心理发生了变化。

 人活在世界上,有太多的身不由已。

 既然这样,他不但要考上大学,还要利用写作的机会,打响名声,这样才有自保的能力。

 而这种传奇故事,用来赚钱可以,想获得名声就不大现实。

 毕竟难登大雅之堂。

 前世厉害如金大侠,照样被人骂得一文不值。

 想明白这一点,他决定明天先把抄好的这一篇,寄给《故事会》杂志,另外一篇暂时放着,先写一些诗歌散文寄到报社杂志。

 比起通俗文学,它们更容易能得主流的认可。

 以后不管成绩如何,都照这个比例来做。

 一边用故事赚钱,同时写些思想性艺术性比较高的诗歌散文和杂文来扬名。

 具体写什么?得好好考虑一下。

 其实可以参考的例子并不少,前世他是八零后,读高中时已经过了千禧年,那时候课本收录了一些bā • jiǔ 十年代发表的作品,改一改就能拿来用。

 还有励志的鸡汤文,也可以写一些。

 别看前世老有人骂它毒害了一代人,问题是现在有市场啊!

 那本鼎鼎大名的《读者》杂志,可是说影响了六零后、七零后、八零后甚至九零后,里面主打的就是这种文章。

 只要你的文章能打动人,最后结集出书都有可能。

 那时候就是真正的大作家了,能拥有大量的粉丝,名声和财富自然跑不掉。

 想到这里,夏臻激动了。

 拿起笔准备把有印象的文章题目写下来,从中挑一篇最合适的,写下来再修改。

 让他意外的是,脑海中最先跳出来的文章,居然是散文名家林清玄的《等待的月台》。

 最初知道这篇散文,是听了黄舒骏独白林萍演唱的《驿》。

 第一遍听时,他就被里面的内容深深震撼了。

 后来上网查了原文,才知道它的来历。

 可能是听过太多遍的原因,加上后来网上还有各种阅读版本,他都用手机听过。

 这一千字的原文,他就算不能百分百默出来,至少可以写出九成九以上。

 他默默思考了一会,觉得这篇文章确实没大问题,于是不再犹豫,飞快地写下去。

 写完后修改一下某些名词和地名,应该就能用了。

 等他用稿纸把它抄好,不知谁家的自鸣钟,铛铛敲了十二下。

 夏臻打了个呵欠,把稿纸和笔收拾好,爬上床躺下。

 唉,白重生了。

 他叹气。

 居然搞得跟前世一样累。

 又一想,现在还处于赚取第一桶金的原始积累阶段,辛苦一点也正常。

 家里一穷二白,没办法帮助自己,只能自己去拼命。

 第二天早上,他匆匆起床,看到妈妈和姐姐已经在吃早饭了。

 昨天的剩饭加水煮成稀饭,就着霉干菜,因为心情不错,所以吃得很香。

 “怎么起得这么早?”看到儿子下楼,祝琴关心地叫道。“早上没什么好吃的,要不,我给你一毛钱,你去街上买碗面条吃吧!”

 她还记得儿子昨天的话。

 泡饭没什么营养,肯定比不上面条。

 “不用了。”夏臻摇了摇头。“吃泡饭就行。”

 洗漱后端起那碗有些稀的泡饭,夹了些霉干菜进去,用筷子搅拌一下,然后一起吃下肚。

 偶尔吃得差一点没关系,只要别天天这样就行。

 前世他最引以为傲的优点是自制力强,现在家里条件不允许,无法天天买肉吃,他相信自己坚持得住。

 什么时候家里有钱了,再吃些好的补回来就是。

 等妈妈和姐姐去上班了,夏臻拿了昨晚准备好的稿子,带上《故事会》的杂志社地址,去邮局邮寄。

 那篇散文他已经考虑过了,就寄到省报。

 邮政大厅的一角,放了个报架,国内的主流报纸都有,可以随便拿来阅读,他到时抄一下地址就行。

 出了台门,他慢悠悠地往街上走去。

 虽然已经有了原主的记忆,可是亲眼看到周围的一切,他还是被县城的破败吓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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