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赞笔趣阁 都市 狂徒张三:那个敲锤的,你完了 我是过来人,这都是经验之谈

我是过来人,这都是经验之谈(1 / 2)

 林河看得是一阵无奈,出声阻止道:“好了,大家打住,别欺负人家小姑娘。”

 “姑娘,你听我说,你舍友的行为,已经触犯到了你们的隐私权。”

 “你们有权要求她删除照片,并且赔礼道歉。”

 “而且你们学校记大过的处罚很明显是太轻了,你完全可以报警来处理的。”

 “tōu • pāi 虽然不会被抓去坐牢,但是已经触犯到了《治安管理处罚法》,根据治安管理法规定:偷窥,tōu • pāi ,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罚款。”

 “不过这也只是最轻程度的处罚,如果对方tōu • pāi 的照片达到了银灰的程度,那她就构成了传播银灰物品罪,可以判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

 “当然,这个说法,就需要派出所经过仔细调查之后,才能作出结论。”

 “一句话,只要你们报警,对方起码要被拘留几天。”

 林河说完,一脸微笑的盯着屏幕。

 “哦,我知道了,谢谢小哥哥。”团子音惊喜的说道:“小哥哥可以加个微信嘛,到时候我去报警,有什么不懂的再问你。”

 “加微信就不用了,只要你按照我的说法做,派出所一定会立案的。”林河笑道。

 “那行吧。”姑娘吧唧吧唧嘴,声音也是有些失落的说道:“太谢谢你了,小哥哥再见!”

 “还有,你们这帮人都是大坏蛋……哼哼!”

 姑娘说完,主动切断了连麦。

 “哈哈,这姑娘,太可爱了。”

 “好想拥有一个这么可爱的女朋友。”

 “拉倒吧,一般声音好听的女孩子长相都不咋地。”

 “我是过来人,这都是经验之谈。”

 嘟嘟嘟……

 接下来的时间,林河耐心的为连线网友一一解答法律上的困惑。

 很快,系统的提示音就出现了。

 【叮,恭喜宿主完成随机任务,成功用法律知识帮助十位网友解疑答惑。】

 【现获得一百点狂徒值和《物权法大全》。】

 终于……完成任务了嘛!

 林河扫了一眼时间,已经是将近五点钟了,不知不觉已经播了三个小时。

 他轻吐一口气,笑道:“好了,今天的直播内容先到这里。”

 “以后有时间再给大家直播。”

 听到林河要下播,主播间的网友显然有些不乐意。

 “主播别走,再来几个小技巧呗!”

 “今天又是干货满满的一天,太爱这个主播了,粉一个。”

 “唉,其实我也想和主播连麦的,愣是一直没连上。”

 “主播下次什么时候开播,说一下呗!”

 “不错,看了今天的直播,距离打开新世界的大门又近了一步。”

 看到这些网友的留言,林河揉了揉眉毛,道:“感谢大家对我直播的肯定。”

 “今天下播之前,给大家讲一个有意思的法学故事。”

 “这个故事在法学界流传了两千多年,迄今为止都没有人能找到正确答案。”

 “今天在直播间里给大家讲一下,大家可以帮忙分析一下。”

 话音刚落,直播间的网友就震惊了。

 “卧槽,还有这么流弊的故事?”

 “三哥也没有找到正确答案吗?”

 “主播说来听听,我的大雕已经饥渴难耐了!”

 林河微微一笑,道:“故事有点长,大家耐心听一下。”

 “故事发生在公元前五世纪的古希腊,当时的古希腊有一位非常著名的法学家叫普罗米修斯。”

 “这位普罗米修斯的法学造诣非常高,是当时古希腊的法学权威,有很多人都慕名前来拜师,向他学习。”

 “这普罗米见拜师的人这么多,当时也飘了,一下子把自己的学费提高了一倍。”

 “有个年轻人名叫汉谟,这小子也是相当机智,一见普罗米的学费提高了一倍,当时拜师的时候,就要跟普罗米签了一份拜师的合同。”

 “合同的大概意思是,学生入门先交一半学费,等毕业之后,第一场官司出庭打赢了,再付另一半学费。如果第一场官司打输了,就不用再支付另一半的学费了。”

 “普罗米这个权威呢,对自己的学术非常自信,也是欣然同意了学生的要求,并签下合同。”

 “就这样,三年之后,学生汉谟成功出师,普罗米也是在等着这个学生的另一半学费。”

 “可是,让这位老师意外的是,汉谟出师后,迟迟不肯接手官司。”

 “普罗米有些坐不住了,心思一转,直接把这位学生告上法庭。”

 “在普罗米心中认为,无论这场官司能不能打赢,自己都将拿回属于自己的另一半学费。”

 “因为根据他和汉谟签订的拜师合同,只要汉谟第一次官司胜诉,他就可以得到另一半学费。但假如汉谟败诉,在当时法庭的审判下,汉谟依旧要支付自己另一半学费。”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章 目录 +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