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着府南河边,往下走三四公里的地方,原来是个水泥厂。
遗留下来的水泥管,在那一片随处可见。
这里,也是孙志坚和林兰兰私定终身的地方。
许多年没来,河边长满芦苇草,水泥管和旧时光一起掩藏其中。
隐隐约约,潮湿斑驳。
风一吹,芦苇摇摆,像是另外一个时空里的场景。
这段路,车没法开进来,沈惜走到这里时,手不由的抵住胃,脸色苍白的吓人。
鹿霖知道劝不住她,将外套脱下来包住她,对方茹道:“方姐,你们在这里等,我和孙哥去找。”
孙志坚也将外套脱下来包在乐乐身上,想说什么,张口又无言,索性一头扎进芦苇众里开始找起来。
鹿霖担心地看了眼沈惜,赶紧追上去。
心里很烦躁,这些女人也不知道是怎么想的。
有问题解决问题呗,玩什么离家出走?
相比之下,还是觉得沈惜这样的好。
不高兴了直接让你滚!
家是她的,离个屁!
看着沈惜虚弱成这样,方茹直想哭。
她手背用力抵了会儿酸涨的鼻子,愤愤道:“人生长着呢,走错了还可以回头,我们一定可以回头!”
也不知是说给沈惜听,还是在说给自己听。
沈惜缓了会儿,舒服了些,叹了口气,忍不住又开始说教起来。
“早就给你们说,女人最可悲的不是年华老去,而是在婚姻和平淡生活中的自我迷失。女人可以衰老,但一定要优雅到死,不能让婚姻将女人消磨得失去光泽。”
“更不能一味为家庭无条件的付出,那就等于是为自己定下了廉价的标签,既然是廉价,就没有人会心疼你,珍惜你,要做一个聪明的女人,你付出的同时要索取回报……”
说着又叹:“算了算了,和你俩说再多都没用,你们肯定又要说家家有本难念的经。”
“我就搞不懂了,你们结婚是为了幸福,图得不是食色性也吗?又不是去当和尚尼姑,念的那门子经?”
方茹失笑:“我发现,对爱情和婚姻感悟最深的,往往是单身狗。这叫什么?旁观者清?”
“呵!”
沈惜哼笑了声:“单身狗怎么了,做狗多爽啊!混得好,就是宠物狗,每天摇摇尾巴,就能换来人类心甘情愿的伺候。是只流浪狗也不错嘛,自由自在的,遇到合适的狗,直接就上,还不用负责。”
“那他属于哪一种?”方茹朝鹿霖的方向扬扬下巴,“不用负责的哪一种?”
沈惜难得地沉默了会儿,摇摇头说:“我也不知道。”
“如果非要形容,大概就是止痛药吧。”
能短暂的缓解疼痛,却治不了她的病。
“人生苦短,及时行乐,这话是你经常说的……”方茹看不得这样伤感的她,将乐乐往她怀里一塞:“孩子借给你玩会儿,我去帮着找找。”
沈惜其实很喜欢孩子,抱着软香的小乐乐,眼睛瞬间弯起,脸色都变得红润了许多。
网上说,如果你真的喜欢孩子,就让你闺蜜生一个。
喜欢就拿来玩,玩够了再还回去。
这个说法用在沈惜身上再合适不过。
她自己想着都乐,在乐乐小脸上亲了又亲。
明明看到她笑了,笑得那么温暖开心,可方茹只觉得心如刀割。
她抹了把脸,仓皇地钻进芦苇众里。
没一会儿,突然听到鹿霖高喊道:“孙哥,你快过来,那儿好像有个人!”
闻声,方茹也跌跌撞撞地跑了过去。
芦苇深处的水泥管里,隐约可见一人躺在里面,脚对着他们。
水泥管另一头悬在河边上,离河面有两三米的距离,不是很好爬过去。
横在他们面前的,是密密麻麻的芦苇,挤过去也有一定难度。
“林兰兰!林兰兰是你吗?!”孙志坚急得大喊。
按理说,他们的说话声,早就惊动了里面睡着的人。
可任他们怎么喊,那人就是一动也不动。
所有人的心都提了起来。
方茹远远辩认了下,“是兰兰的鞋子,我陪她一起买的。”
孙志坚这下什么也顾不上了,拼了命的往里挤。
三人费了些功夫才挤到跟前去,也不知道林兰兰是怎么爬过去的。
“兰兰……林兰兰……”
方茹从确认是林兰兰开始,浑身就止不住的发抖。
她撑着管子爬了几次都没爬上去,急得直哭:“林兰兰,你答应我一声呀!”
孙志坚一张脸煞白,伸手想去把林兰兰直接拖出来,可那双手停在半空中,颤抖不止,就是怎么也不敢伸出去。
这一刻,他真的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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