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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场出事(3 / 3)

    “爹——”

    “江南就这么四家。”姜鹤年说,“我们今日把卫家往死里踩,明日顾家程家会怎么想?他们会想,姜家出了个读书的,如今动得了官面上的事了。”

    姜鹤年停了一下,又说,“再说一句更实在的,卫家这两年顺得反常,这件事往上头去,上头是什么,我不知道,你也不知道。”

    “不知道的地方,不要伸手。”

    船场是五月廿八解的封。

    解封那天,四百多号匠人陆陆续续回来了,老周头站在坞门口,一个一个点名字,点完了才让人进去。船场停了十九天,两条船耽误了工期,退了一笔订,加上遣散那些天照付的工钱,前后折了两千三百贯。

    这笔账挂在船场,姜砚记下了,案子结了以后,傅维躬叫人送了一样东西到姜家。

    是那本册子,册子里夹着一张纸条,纸条上八个字,是知府的亲笔:此法甚好,宜推诸府。

    那年夏天,平江府下属七县的船场,陆续都开始立册了。

    有人说是知府的意思。也有人说,是姜家主动奉上的功劳,这两种说法后来都传开了,谁也说不清哪个在先。

    姜昭其实也没想到,她这几年做的那些册子、样板、单子,本来是为了让家里的活儿做得更稳。

    可是到了这一回,那些东西却救了姜家的船场。

    一百二十斤硝,够判斩的,卫家这招不可谓不狠。

    卫家想往她家的船上塞了一百二十斤硝,只需要找一个人,这个人会再帮他找人,这个人不必懂船,不必懂火药,甚至不必费多少钱,最后再交一封匿名的状子,就能让四百多号人二十天没有活干。

    而她们能自证清白,靠的是运气,她正好立了那套册子。

    倘若没有那套册子呢?如果她那年没有多此一举呢?

    一个人要害另一个人,太容易了;

    一个人要证明自己没做过什么,太难了。

    但姜家和卫家的这个梁子,这次算是彻底结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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